我也接到詐騙寵物飼主電話了,
前兩天先接到一通語音電話,
電話內容是:這是某某動物保護協會,詢問家裡是否有養貓狗寵物,
如果家中有飼養,請按1.,沒有請按2.
我很天真的按了1.,然後就謝謝您的配合,電話就掛掉了。

今天就接到電話對方稱他們是內政部委託他們推廣動物身份証的製作,
請問家中是養貓還是養狗?
目前規劃第一階段是寵物植入晶片,
另一部份是推寵物健保,第三部份是幫寵物製作身份証......
然後就約星期三到府幫貓狗拍照,
正當時間喬不攏時,那個小姐不知道是發生什麼事,
狂咳不停,說待會再打過來.......
我們老闆娘就問我什麼事,我就如一回答,她對我說"主動打去詢問一下吧!!~"
打去動物保護協會詢問,協會小姐說那通電話其實是自稱"台灣寵物保護協會",
但實際上是類似詐騙電話,電話內容不合理之處很多,
可以無需理會,並打去"165反詐騙"通報......

以下是內政部公告內容 
 
有關「台灣保護寵物協會」辦理相關寵物身分證登記及辨識、規勸單、服務員證等乙節,
非經內政部核准有案;上開業務,依規定應向業管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核准或
設立後辦理,如未經核准,恐觸犯「動物保護法」,
請民眾小心,勿留個人基本資料。
 100/04/28

一、台灣保護寵物協會,成立於99年5月8日現任理事長陳建志先生
(任期自99年8月15日至102年8月14日止),會址設於: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4段696號12樓之1,電話:04-22241418。

二、辦理相關寵物身分證登記及辨識、規勸單:應請依「動物保護法」、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及「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等規定辦理,詳詢業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

二、該會所稱各式服務員證樣張,非經本部核准有案,不得援用「內政部」字樣。

三、相關募款活動:貴會相關業務活動之推展,應符合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
所辦理之業務或活動,倘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
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公益勸募條列」及相關法令規定,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財務收支,事後並應公開徵信。

四、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
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
大者,得為左列之處分:一、撤免其職員。二、限期整理。三、廢止許可。四、解散。
前項警告、撤銷決議及停止業務處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之。但為撤銷決議或停止
業務處分時,應會商主管機關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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